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2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合格,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大专及以上学历,编导、传媒、影视编辑、中文、新闻、动漫类相关专业优先;具有熟练掌握摄影、摄像技能、从事新媒体采编制作经验、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5、熟悉新媒体各种产品器材,熟练掌握各类微信编辑器、H5页面制作和编辑排版工具,掌握photoshop等制图软件的基础操作;
6、有较强的文字编写能力,思维清晰、敏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擅长信息搜集与整合,具有一定的策划能力;
7、具有良好的学习适应能力,做事勤快,责任心强,有进取精神、团队合作意识以及较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户籍系景德镇市辖区内。
三、招聘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营;
2、负责协助检察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摄影、摄像工作;
3、负责新闻信息采编、文案设计撰写;
4、按照要求制作短视频等。
四、报名
1、报名时间:3月9日-3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自行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填好以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937425042@qq.com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检察院干部人事处负责,审查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
4.资格审查地点:市检察院干部人事处517室
联络电话:8389130
五、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包括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现场制作新媒体作品,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能力。
六、工资待遇
1、聘用制新媒体运营工作人员,每月待遇为基本底薪+绩效,具体面议。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所有假期,并按照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
七、合同及管理
1、经批准同意录用的人员,由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二个月。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检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3、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自己负责。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