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邢庄乡公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公告
为构建更加完善有效的社会治安巡逻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邢庄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经邢庄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治安巡防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行;
(二)热爱公安保卫事业,自愿从事治安巡防工作,遵纪守法;
(三)户籍在尉氏县的常住人员;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24周岁以上(1980年3月1日至1996年3月1日出生);
(五)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六)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
(七)退伍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有此类工作经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有残疾、纹身、身体有明显疤痕,有肢体功能障碍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公开招聘的程序与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schina.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发布。
(二)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1日9:00——2020年3月13日18:00。应聘人员使用微信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请于2020年3月11日9:00—3月13日18:00扫描二维码报名,提前或逾期扫码均不能报名,3月14日18:00之前可扫描二维码查看审核状态、修改个人信息、确定报名是否通过)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胡莹莹 电话:15716701811
李红伟 电话:1593852391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2.资格初审:2020年3月11日9:00—至2020年3月14日18: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扫描报名时的二维码,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3月16日9:00—至2020年3月17日18:00期间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应聘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三)应聘注意事项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核减的招聘人数,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schina.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统一公布。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规定的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应聘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应聘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者禁止进入考场。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时事、政治、法律、公安、社会保障、职业道德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schina.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
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5.准考证作为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schina.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确认时,应试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退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4.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人数较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的,面试后先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次日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schina.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网站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schina.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三)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德能勤绩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schina.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安排到相应岗位,并将聘用情况报乡人事部门备案。
(二)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三)治安巡防队员一经聘用,与邢庄乡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一年)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签合同。
(四)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管理体制和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二)邢庄乡社会治安巡防队员岗位,由邢庄乡人民政府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
(三)薪酬收入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8〕2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尉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schina.gov.cn/)、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招聘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六)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考过程接受邢庄乡纪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1-27520005。
中共邢庄乡委员会
邢庄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