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陆川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开招聘编外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告
因原来招聘人员工作变动,根据工作需要,陆川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陆川县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名。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word/excx1等office软件;
5、年龄20—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1999年3月1日出生);
6、常住户口为陆川县范围内,退役军人、参加过抗击疫情一线工作、有工作经历或在城区有住房的人员优先;
7、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用工单位陆川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实施,陆川县纪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陆川县政府网站及相关人事招聘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受理;(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陆川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陆川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陆川县温泉镇西滨路20号县人社局大楼二楼)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2020年陆川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开招聘编外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近半年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资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审核情况及时通知到本人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考试分别进行面试和计算机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有关综合能力。
1、计算机能力测试。对资格审查符合的报名人员当场测试熟练使用word/excx1等office软件情况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如报考岗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当天下午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告栏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次以学历的高低、年龄的先后(年龄小的优先,户口本为准)等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招聘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对面试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主要就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对拟聘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工作需要,且双方愿意并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五、工资待遇
每人每月2500元(含劳务公司负责缴纳单位部分“五险”),个人、单位应缴纳部分分别由个人、劳务公司负担。
六、管理
聘用人员采用社会化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有关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有关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由劳务公司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管理。
咨询电话:18172570526 2715678 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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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