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都区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35名,其中:
财务助理岗位 1名(男女不限)
通信保障岗位 1名(限男性)
网络安全监测岗位 4名(限男性)
影视制作岗位 2名(限男性)
车辆驾驶岗位 2名(限男性)
交通巡逻岗位 2名(限男性)
铁骑队员岗位 1名(限男性)
留置看护岗位 3名(限男性)
执法管理岗位 5名(限男性)
刑侦协管岗位 2名(限男性)
综合管理岗位 12名(男10名、女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其中:车辆驾驶岗位、交通巡逻岗位和留置看护岗位放宽至40周岁;
5、大专以上学历,车辆驾驶岗位、交通巡逻岗位、铁骑队员岗位、留置看护岗位和综合管理岗位放宽高中以上学历;
6、专业要求:
财务助理岗位需财务财会类专业毕业生:
通信保障岗位需计算机及电子信息类专业毕业生;
网络安全监测岗位需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
影视制作岗位需电视艺术、摄影摄像、数字影视、传媒设计、动漫动画或与其相关专业毕业生:
驾驶员岗位需持C照以上驾驶证。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借贷担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盐都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按规定要求填写完备,将报名表(Word格式)、身份证照片和学历证明照片发送至邮箱ydgajzzc@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联系电话:83566083、18862016016,联系人:顾警官。
(二)测试
组织笔试、面试和相关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测试结果,按照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政审,择优聘用。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录用后,与盐城市立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区级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由盐都区公安局管理使用。
每月工资参照同等岗位人员发放,缴纳“五险一金”,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发放。
本公告由盐都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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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