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会东县委宣传部2020年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经研究,决定面向会东县内事业单位考调6名工作人员到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chd.gov.cn、“会东发布”“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会东发布”APP上发布):
一、考调单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中共会东县委宣传部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会东县在编在职事业干部;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年龄35岁以下(1985年3月5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可放宽到45岁以下(1975年3月5日以后出生);
(四)截止2020年3月5日须符合县内交流的有关规定;
(五)学历等条件符合报考职位要求;
(六)年度考核结果近三年为“合格”及以上(按期转正定级人员,试用期间年度考核结果视为“合格”);
(七)符合调动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上午8:30—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传至邮箱:731048546@qq.com,纸质材料另行通知报送。
(三)报名要求。按照公告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所提供的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张):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5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工作文件(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及能证明身份依据的其他证明材料;
5.本人所在编制单位《编制卡》复印件(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7.《报名表》(纸质档和电子档)。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调形成差额(报名缴费人数大于岗位考调名额)即可开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报名结束后调减(取消)相应名额。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如符合本次考调其他职位的报考要求,在2020年3月6日上午12:00前,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给予改报其他职位。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宣传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县委宣传部负责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五)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经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20年3月9日下午2:30-5:30在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并缴纳笔试考务费后领取《笔试准考证》。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科/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卷面总分100分;所有考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科目:《公文及新闻写作的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20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若未解除人员聚集限制需延期考试,则于开考前2日内电话通知考生,并另行确定考试时间)。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1.根据岗位考调名额的2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员。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笔试人员(即不包括笔试科目为零分及以下人员)全部确定为拟面试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均按此程序进行。
2.体检标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3.复检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五)考核。
1.按照体检结果确定被考核对象。若被考核对象自动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经研究同意后按程序递补一次。
2.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核组将查阅档案,考核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核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并按要求出具廉洁自律等有关材料。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3.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调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调人员情况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调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的岗位等级、职称等由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情况确定。若原职称与考调单位所需职称不相关,考调至新单位后一律聘任到专业技术岗13级。
六、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834—5422579(中共会东县委宣传部)
监督电话:0834—5422463(中共会东县纪委监委机关)
(二)本公告由中共会东县委宣传部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办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将在“会东发布”APP、微信公众号、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hd.gov.cn/)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中共会东县委宣传部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