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简称“社工岗”)。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社工岗”220人,其中包括“社区辅警”80人(男性60人,女性20人)。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5.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3日至2002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有连续3年以上梅河口市城市社区工作经验(2017年3月23日以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23日至2002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同时具有社工师职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报考“社区辅警”岗位的,若是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有连续3年以上梅河口市公安局工作经验(2017年3月23日以前),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男性身高1.70(含)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含)米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涉嫌违法违纪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受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其他非法组织或涉黑涉恶受处理的;
(4)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4月7日8:30至4月9日16:30。
(2)网址:务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http://39.98.65.77/。
(3)报名须知:考生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正确)。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报考岗位、电话号码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4月7日8:30至4月10日11:30。
(2)结果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须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http://39.98.65.77/查询。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缴费及确认
(1)时间:2020年4月7日8:30至4月10日16:30。
(2)收费标准:笔试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3)缴费须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http://39.98.65.77/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缴费成功后必须打印报名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该报名表),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受当前疫情影响,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请考生随时关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http://www.mhk.gov.cn/)。考生请务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39.98.65.77/,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5.笔试
(1)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社区工作常识(其中“社区辅警”为公共知识和法律常识)两部分,满分100分。
(2)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须知: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
(4)成绩查询:可在笔试结束2天后,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http://39.98.65.77/查询。
6.资格复审
(1)复审人选:在参加笔试考生中,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负责“社区辅警”)分别进行资格复审。参加复审人选名单及复审时间地点,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mhk.gov.cn/),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复审须知:复审时须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档案、社工师资格证、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市公安局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退伍证、市公安局出具的因公牺牲民警配偶或子女证明以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档案。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社区辅警”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选:报考“社区辅警”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
(2)时间地点: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mhk.gov.cn/),请考生随时关注。
(3) 项目及评分标准:测试项目为10米×4折返跑(40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60分),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31至35岁年龄段标准评分。
(4)体测须知: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
8.面试
(1)面试人选: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mhk.gov.cn/),请考生随时关注。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须知: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
9.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社区辅警”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10%),保留小数点后2位。
10.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负责“社区辅警”)分别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11.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负责“社区辅警”)分别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12.公示
经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http://www.mhk.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13.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负责“社区辅警”)分别进行岗前培训,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出现岗位空缺,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14.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薪酬核定标准参照2018年新入职同等条件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的75%核定。正式聘用人员,薪酬核定标准参照2018年新入职同等条件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资的75%核定,并参照2018年同等条件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增长标准的75%,落实工资晋升和增长机制,同步落实“五险”。
五、注意事项
1.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中共预备党员)、社工师职业资格、社会学专业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其中报考“社区辅警”岗位的考生,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含中共预备党员)、公安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依次优先录取。如果仍然有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考生报名时填写信息必须与提交材料一致,同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梅河口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5.信息发布: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
6.政策咨询电话:0435- 4224503,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本公告由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中共梅河口市委组织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河口市公安局
梅河口市民政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