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2020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兴国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干部力量,加快推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决定面向兴国县外公开选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江西兴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5名。
二、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报名参加选调的对象为兴国县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中共党员优先;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经济管理类、工程技术类专业优先。
5.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由兴国县2020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兴国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3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兴国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室(兴国县凤凰大道146号,咨询电话:0797-7790907)。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1寸照片3张,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3.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已参加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选调方式
(1)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测评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选调。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选调人员,同分条件下,依次按中共党员、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类专业、全日制学历较高、工作年限较长者优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考察。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拟选调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谈话了解和查阅档案等形式对入闱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3)体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对因本人放弃择岗、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选调人员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后放弃选调资格或被举报不符合选调条件经查属实被取消选调资格等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调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原为科级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待遇。
经本次选调调入我县的工作人员,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经本人申请,优先考虑将配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调入我县工作。
本次公开选调调入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我县所属单位。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2020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兴国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县委常委、经开区党委负责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为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编办及经开区负责人,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调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公告由兴国县2020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兴国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兴国县2020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兴国
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