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市、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1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至公告之日);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
(四)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优先招聘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且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被开除党籍、团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曾因违纪违规被工作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
(六)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八)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可以选择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公告内容,自愿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3月19日——4月5日
报名方法:关注“余杭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底下对话框内回复“报名”两个字,即可在线报名。根据电子报名表内容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报名及确认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巡(特)警大队(余杭区东湖街道星光街123号)。
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可于当天参加现场报名(并同步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4)如为退伍军人的,请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如已取得汽车驾驶证的,请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如相关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可以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强国APP中时事政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知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报考岗位1:3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开展,要求体能测评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报考岗位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报考岗位不足面试开考比例的,可从其他报考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适当进行调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联合审查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相关要求与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联合审查由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审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批准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合同和待遇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 0571-89261627(分 局)
0571-89263237(交 警)
0571-89261511(巡特警)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