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紧缺人才招聘通告
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报批审定,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拟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4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2020年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文山州人民医院、文山州中医医院、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山州妇幼保健院、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文山州中心血站)公开招聘紧缺岗位工作人员43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
位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五)具备拟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不能按时限及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和学籍档案的;
3.2018年以来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2020年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在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下由各单位成立招聘小组,采取考核或面试,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止。
2.报名办法:
①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从网络上传送有关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联系方式如下。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及邮箱:
文山州人民医院:0876—2122374,573394684@qq.com
文山州中医医院:0876—2833251,791305877@qq.com
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76—2195377,410151759@qq.com
文山州妇幼保健院:0876—2123145,760912871@qq.com
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0876—2188152,451734225@qq.com
文山州中心血站:0876—2195061,517690836@qq.com
②招聘会报名。招聘单位到人才招聘会招聘时接受报名。
报名所用表格详见附件2《文山州直属卫生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20年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校相关推荐、自荐材料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照片1张(大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非2020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登记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或提供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合同证明原件。
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开展资格初审,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复审,符合招聘条件者,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或面试。
(三)招聘方式
1.昆明医科大学2020年毕业生网络视频双选会(简称“双选会”,以下同。2020年3月27日召开)考核或面试。招聘单位在“双选会”上招聘,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进行面试,以面试合格成绩(面试满分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以下同)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
“双选会”之前在各招聘单位报名者统一到“双选会”参加考核或面试(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2.招聘单位在本单位考核或面试。“双选会”招聘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在出现空缺岗位的相关招聘单位继续报名至8月31日止。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空缺岗位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报名人数大于空缺岗位数,进行面试,以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并列,进行加试。
整个招聘工作于2020年11月底完成。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就业报到登记证、学籍档案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经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各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考察及体检时间、地点。考察、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考察及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安排一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举报电话: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76-2195746。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