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项目推进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项目推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参照《公务员法》第74条规定,与招聘单位之间存在相应关系应当回避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待遇
(一)综合协调科工作人员(2名)
1、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日后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
3、具有办公室岗位工作经验2年以上,有统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4、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办公室行政统计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验条件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项目推进科、服务科工作人员(3名)
1、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日后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专业;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
3、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综合协调等能力,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县(市、区)经济部门或省级以上高新区等园区工作经历的优先。
以上岗位招聘人员性质为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人员,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根据月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另缴纳社保、公积金。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请考生于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25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到2773113495@qq.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招聘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邮件告知审核结果并告知考试的时间、地点等。
2、报名联系电话:盛先生,0515-86668789。
3、报名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近期(1月内)免冠正面彩照;
(2)填写招聘报名表并签名;
(3)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
(5)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在本批次(3月中下旬)公布的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直单位和所属街道组织的招聘岗位中,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考生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程序
1、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或个人综合文字能力。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2、人岗相适度评价。由考核小组对照岗位要求,对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个人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职称、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进行适岗评价。满分100分。
3、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之和(含所占权重,下同)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在面试前,需对照报考岗位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如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根据笔试和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体检和考察。总成绩=笔试*30%+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30%+面试成绩*40%,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亦相同,取人岗相适度得分高者参加面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5、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进入面试人选名额,根据适岗评价和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人岗相适度评价得分*30%+面试成绩*70%)。
五、聘用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与盐城市城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区纪委:0515-88116156;区组织人事部:0515-86669919。
七、附则
本公告解释权归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项目推进中心所有。
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项目推进中心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