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面向国内外招聘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在防城港市建立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的指示精神,加快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推动防城港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推动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医疗、康养等产业发展,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一批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医学、药学、经济学、外语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中级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的“双一流”“985”“211”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医学、药学类等高技能人才及相关人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fcgs.gov.cn/)、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防城港党建网(http://fcgdj.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等详见《防城港面向国内外招聘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防城港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未满的;
4.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活动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按招聘有关要求,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防城港市面向国内外招聘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后,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招聘组邮箱rsj2823316@163.com。应届毕业生因尚未毕业,无需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但需确保顺利毕业并按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止,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也可以在组织考试当天前往招聘点现场报名。
五、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组通过审核网上提交的资料、电话咨询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回复考生初审结果。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应用写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道德素养等。全日制本科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面试。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直接面谈考核。
招聘组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现场考试地点,考试前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考生通过资格复审方可按规定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考试结束后,招聘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表现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
考试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考事业单位的考生进行体检,考生的体检费、往返交通费(不含飞机票费用)、住宿费由招聘组统一承担。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企业人员的招录,按相关企业规定进行,由各企业自行组织。
九、享受待遇
(一)正式录用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防城港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1.正高级职称人员、博士学位和副高级职称人员、硕士学位人员,可分别享受20万元、15万元、7.5万元的安家补贴,均分5年发放。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管理七级职员、管理八级职员工资待遇;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可直接聘任到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中表现优秀者,可以通过“先挂后任”的方式,符合调任条件后,可优先调入机关单位。
3.可享受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居住待遇。
4.实行导师制。为每名引进人才安排由单位分管领导、往届表现优秀的青年人才以及单位业务骨干作为工作导师,指导帮助引进人才快速融入快速成长。
(二)企业聘用人员按照企业有关政策执行。
十、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委人才办和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防城港市委人才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冰,0770-2818018)和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玲,0770-2823316)。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