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的通知
一、岗位征集
主要面向基层农业、教育、卫生、水利相关的事业单位征集招募岗位,充分考虑期满促进就业工作,以当前或未只2-3年有空编的岗位为主。各区要积极拓展人社部门窗口单位经办岗位和供销合作、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饮水安全、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等领域服务岗位,努力满足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其中人社部门窗口单位岗位不得超过岗位总数的10%。可设置不超过本区岗位总数50%的岗位,定向招募入区户籍考生。
二、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市生源2019届、2020届毕业生;
2、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西藏籍少数民族2019届, 2020届毕业生;
3、我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受援地区生源(见附件2).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届、2020届毕业生可报考支医岗位。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和审核
2020年4月20日(周一)8: 00至4月23日(周四)18:00,考生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各区“三支一扶”办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于提交信息24小时内审核完毕。
(二)笔试和面试
5月10日(周日,暂定)上午9: 00-11: 30,市“三 支一扶”办统一组织笔试,具体地点、要求等见《笔试准考证》。
5月23日(周六,暂定),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面试准考证》。
(三)考察和体检
面试后,各区“三支一扶”办对通过面试的考生进行考察。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察表》和《体检表》到报考单位所在区“三支一扶”办接受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对空出的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察时,考生应提供学历、奖惩等证明材料原件。
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四)确定招募人员
体检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确定“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培训上岗
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按要求分别参加市和区“三支一扶”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市级岗前培训暂定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发通知,培训时间为1天。上岗时间统一为 9月1日。上岗后10日内,“三支一扶”人员与各区“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填写《高咬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考试、考察、体检、培训为暂定时间,如有变动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招募工作,主动将“三支一扶”工作融入乡村人才振兴战略,确保工作质量。各区“三支一扶”办要派专人负责报名审核、考察等相关工作,做到政策把握准确、工作认真仔细、服务热情周到。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招募工作安排做好笔试、面试的巡视等工作。
(二)科学征岗。各区在征集岗位时要切实按照新的岗位征集要求。与教育、农业、卫生等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综合考虑入口与出口、岗位特征与专业要求、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的关系,防止在管理教育和期满就业工作中出现问题。
(三)按时填报。各区“三支一扶”办要认真填写《2020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岗位信息汇总表》,于3月20日(周五)前报市“三支一扶”办(用EXCEL格式报送,同时报盖章图片)。
1.天津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受援地区名单
附件2. 2020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岗位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