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平安北川建设,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1.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12名(限男性10名,女性2名);
2.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8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
户籍在绵阳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国公民。
三、招聘条件
1.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行政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3.具有高中(中专、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20-35周岁(2000年2月12日-1985年2月12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5米及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裸视4.8以上(矫正视力不低于5.0)。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6.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有岗位所需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和有体育特长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2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点至12:00点,下午2:00至5:00点。
2.报名地点:
应聘交警大队职位人员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永昌镇龙藏街29号)3楼办公室报名。
应聘特巡警大队职位人员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办公楼(永昌镇三星巷2号)1楼办公室报名。
3.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报名时携带纸质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毕业证、驾驶证等专业技术等有效证件及荣誉证书、刊发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彩色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综合面试和体能测试。
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70%+体能测试成绩×3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团队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2.面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3.面试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多功能会议室。
(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1.体测内容: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2.体测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电话通知具体体能测试时间。
3.测试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体育馆。
六、体检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如更换号码请及时告知。
1.体检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发放《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辅警政审表》,由考生本人分别到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政审。
八、聘用
政审合格者经批准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与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职责分工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九、薪酬待遇
每人每月2600-3000元左右(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四部分构成,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统一着辅警制式服装,提供免费午餐。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北川羌族自治公安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一、本公告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交警大队0816-482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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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