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招聘
根据省、市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南靖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5名,现将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男辅警25名.
【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南靖县户籍或者在南靖县长期居住;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拟报考男辅警岗位的,需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退役军人报考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报考的需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6.身高170cm以上;退役军人报考的身高需符合168cm以上;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含配偶)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2月1日前取得,非全日制应聘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招聘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表及政审表在报名现场领取。
1.时间: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南靖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办公楼二楼办公室,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18850292339。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1)填写完整、并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南靖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4)应聘者本人填写的、并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南靖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政审表》,正面由应聘者本人填写,反面无需填写(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5)非全日制学历的应聘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聘者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4.资格审核:南靖县公安局政工室对应聘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根据通知到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交证件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应聘者对基本常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的知悉情况,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0年3月初,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计算成绩。
四、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人选根据应聘者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出现最后一个招聘名额名次并列的,一并纳入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应聘者个人填写的《南靖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政审表》由南靖县公安局统一交由相关派出所核签意见。
五、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统一包食宿,月工资约3200元(含医社保,工作满一年可缴公积金)
二、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险等“五险”,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南靖县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有关通知、信息发布在“南靖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jga001)公布。
三、本方案由南靖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