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关于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根据人社厅发〔2020〕8号、川人社发〔2018〕49号和绵人社函〔2020〕6号文件精神,我市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江油市门户网站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江油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或证明,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满18周岁。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江油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含试用期)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至2020年2月12日)。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10.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2日9:00—2020年2月16日17:00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者,如实填写《江油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成文件夹,以“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形式命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发送至邮箱563167536@qq.com和jyszgfs@163.com,完成初步报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信息表》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
(4)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如无法按时提供可后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考生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月18日17:00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江油市门户网站发布。
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解除后再按规定提供。
四、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面试通过网上组织,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江油市门户网站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按江人社发﹝2016﹞36号《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选调工作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的通知》进行。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江油市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通过考核的考生进入用人单位实习,上述五至八项内容待疫情解除后再按有关规定实施,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江油门户网站发布。因考生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综合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本次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由江油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有关考核招聘政策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0816-3220821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3227286
附件1:江油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江油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