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辅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拟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10名留置看护辅警。该留置看护辅警队伍,日常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负责管理,县监委开展留置工作时抽调该批辅警看护。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乐安县户籍(含乐安生源因升学未迁回人员),男性,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志愿从事留置看护辅警工作,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3.18周岁(2002年2月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后出生)。身高在1.65米以上(退伍军人放宽至1.62米以上);双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无散光;
4.学历要求:取得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记录,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6.中共党员和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方式
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式择优聘用,笔试、面试分数各占50%。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成立乐安县纪委监委留置看护辅警招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招聘办由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列入考试对象。
(二)公告发布:
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乐安发布、清廉乐安微信、乐安公安、新乐安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0年1月23日至2月9日。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并填写《乐安县纪委监委招聘留置看护辅警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
3.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宣部(县委四楼)
4.报名联系方式:0794-6668230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程序,考试考核程序中发现报名人员资格存在问题的,可随时取消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
(五)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时间:2020年2月15日9:00,测试地点:乐安县第二中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为1000米跑(≦4’40”)和立定跳远(≥2.0米)
体能测试合格者确定参加笔试。
(六)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闭卷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宪法》、《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内容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2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县第四小学。
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5比例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如入围人数不足1:1.5的比例,则全部进入下一程序。
(七)面试、体检与政审
1.面试、体检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届时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条件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的确定按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进入政审。
2.政审
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政审条件执行。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
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录用
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八)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乐安县纪委监委与招聘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拟聘辅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由乐安县纪委监委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基本工资3000元左右,单位按规定比例统一缴纳 “五险一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其本人交纳。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人员按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递补,重新试用。乐安县纪委监委对招聘的辅警实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五、工作要求
招聘辅警的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倍受社会的关注,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不正之风,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办拥有对留置看护辅警招聘工作解释权。
乐安县纪委监委
乐安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