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昌吉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有着5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昌吉学院。学院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共计一万八千余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中文系、中语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数学系、计算机工程系、物理系、化学与应用化学系、航空学院、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初等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5个教学系(院),共68个本、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经济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除了传统教师教育专业外,近年来不断增加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社会急需的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自治区紧缺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WEB信息系统方向)等理工科专业,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近年来昌吉学院先后成立了女性文化研究所、西域文化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经济管理研究所、计算机应用研究所、西域体育文化研究所、环境科学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并与山东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建立了长期对口支援关系;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2012年学院通过化工、材料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评估验收并开始招生。2018年5月成功获批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授权点。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原则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昌吉学院纪检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员:何山、陈薇
监督电话0994-2525894 0994-2354053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作风扎实过硬;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或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6、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其他条件(详见招聘信息);
8、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有《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cj.gov.cn/index.htm)、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昌吉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教师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函报相结合
疆内考生须现场报名,疆外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报名的可以采用函报方式报名。
(2)现场及函报报名时间:2020年2月27日—2020年2月29日
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4:30-6:30(报名时间截止后函报材料不予接收)
(3)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为昌吉学院新校区行政楼二楼207室人事工资福利科。(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乘40路、52路、53路公交车即到)
函报邮箱为 2337387552@qq.com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 孔老师 0994-2323509/2354152
(5)报名须带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a.《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详见附件二);
b.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应届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
d.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语言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岗位要求是党员的,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基层党委近期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f.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合同制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近期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g.《报名审查基本信息表》电子版U盘拷贝现场审核(详见附件三);
h.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需提前按以上顺序准备各项材料,资格审查时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函报考生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汇总,压缩包按照“姓名-联系方式- 岗位代码”命名,函报材料与具体岗位要求不符合或者不完整的,视为审查不通过。
(6)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8)专业目录请参照《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0)资格审查: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授权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应聘资格基本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函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昌吉学院校园网(http://cjc.edu.cn)进行公示。
2、非教师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学院校园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可登录昌吉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http://222.80.229.66:9999)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网上报名期限:2020年2月27日—2020年2月29日
(3)下载打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附件二),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4)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6)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4-2267855
(7)专业目录请参照《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8)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9)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昌吉学院新校区行政楼二楼207室人事工资福利科(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乘40路、52路、53路公交车即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老师 孔老师 0994-2323509/2354152
(10)报名须带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a.《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详见附件二);
b.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应届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
d.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语言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岗位要求是党员的,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基层党委近期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f.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合同制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近期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g.《报名审查基本信息表》电子版U盘拷贝现场审核(详见附件三);
h.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需提前按以上顺序准备各项材料,资格审查时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非教师岗位中辅导员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教师岗位:
1、试讲与面试分两个环节一并进行。其中试讲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试讲与面试分别赋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2、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试讲与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试讲题目由所报考系院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试讲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4、试讲成绩出来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非教师岗位: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其中辅导员岗位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能力。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昌吉学院校园网上公布。
2、面试
机关管理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辅导员岗位面试分试工与结构化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其中,试工成绩与结构化面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50%;管理岗位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试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理论与实际结合能力与组织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
(2)试工时间为30天,试工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结构化面试阶段。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昌吉学院官网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4)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试讲×60%+面试×40%
机关管理岗位:笔试×50%+面试×50%
辅导员岗位:笔试×30%+面试(试工×50%+结构化面试×50%)×70%
面试结束后,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昌吉学院校园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昌吉学院组织实施。昌吉学院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昌吉学院校园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昌吉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昌吉学院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昌吉学院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昌吉学院校园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昌吉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昌吉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昌吉学院校园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昌吉学院校园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公告内容不另行电话通知。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昌吉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昌吉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下载)
2、昌吉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3、昌吉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基本信息表.xlsx(下载)
昌吉学院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