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职责
工作岗位:中卫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市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
工作职责:协调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完成司法局及所在调解组织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2、年龄20周岁以上。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
4、具有法学专业、政法机关工作经验或五年以上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聘用。
5、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退休干部可放宽计算机使用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人员;
3、直系亲属涉嫌黑恶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三、薪资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2648.75元/月(含五险),享受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6日。
2.报名地点:中卫市司法局407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填写《中卫市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5.市司法局对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面试。
(二)考试方式:考试由笔试(闭卷,满分100)和面试(满分100)方式进行,出题范围;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面试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顺序,成绩当场公布。总分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用人员。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文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咨询和投诉电话:0955--859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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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docx
中卫市司法局
2020年1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xzw.gov.cn/xwzx/tzgg/202001/t20200110_1920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