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现提供2019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以作参考,具体请以2020年考试公告为准。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均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统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办法,与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办法相同。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实施。
(四)考察
1.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进行。
(五)递补
面试结束后至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出现的职位空缺,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是否进行递补以及递补次数等,并在本地和省直机关(单位)面试工作方案和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递补人选须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应试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再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