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补充招聘社区工作者4名公告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报名对象为:参加2019年下半年9月28日或10月13日其中任意一场长宁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被本区任何街镇录用的人员。
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19年虹桥街道下半年补充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简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
2、报名地点:虹桥路1157号5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考生根据岗位条件,结合自身情况选报岗位。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120分)。
4、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5、考生报名表,请考生到笔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显示笔试成绩的报名表。
6、其他岗位所需的证书及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告知考生。
四、面 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按照招聘人数1:4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处事应变能力及专业素养等。
2、面试由虹桥街道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需携带的材料等,于面试前3日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报名表预留联系号码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
3、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1、由虹桥街道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2、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核实。
六、公 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将统一在虹桥街道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录用的,由虹桥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按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 他
政策咨询电话:22850705
监督电话:22850856
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有疑问的,可及时拨打电话咨询,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及诚信承诺书,并对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等行为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3、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虹桥街道网站发布的有关招聘信息。
4、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如由他人替代的,概不受理。
附:2019年虹桥街道下半年补充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简章
2019年虹桥街道下半年补充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简章 |
名称(盖章) : |
填表人: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介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历要求 |
招聘对象户籍要求 |
笔试面试成绩比例 |
其它条件 |
1 |
虹桥街道社区工作者 |
各中心及居民区工作人员 |
02001 |
4 |
女性不超过45周岁,男性不超过50周岁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本市户籍或持有一年以上上海市
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以上的
外省市人员 |
4:6 |
1、有较强的为民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
3、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自动化技能;
4、中共党员、居住地或户籍地在虹桥街道者优先,具有居委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5、持有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资格证书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