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抚州市崇仁县巴山镇政府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巴山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由县民政局牵头会同巴山镇、人社局等部门组织进行的笔试、面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县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崇仁县户籍;父母或配偶为崇仁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崇仁县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3.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12月31日前),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19年11月30日前已获得毕业证书)。
(3)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遴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 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5. 我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的不得报考(已满两年但未满五年服务年限的,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允许报考,服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6. 参加了2019年度各级公务员考试和遴选考试并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人员。
7.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8.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cr.gov.cn/)上发布公告,并通过加密网向全县所有县直单位、乡镇(社区)发送通知,及在崇仁县电视台新闻网站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19年 12 月6日-12月20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崇仁县民政局办公室(人民大道楼)。联系人:吴先生、周女士,联系电话:0794-6365313,13879427723(吴先生),13970400923(周女士)。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招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未修饰的1寸彩色正面照片4张。
(4)军队退役人员带好退伍证原件、自主就业相关证明及立功受奖证书原件。
(5)其他:通过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或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合格考试成绩打印件。
(三)资格审查
对照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公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公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加分统计
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巴山镇共同核准,下列情况可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分,二个加分项可叠加。①自主就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加1分;曾获得市(师旅)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表彰的或嘉奖的(含三等功及以上表彰的,不重复计分),加2分。②通过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加1分。在报名公告网站公示加分情况。
(五)笔试
1.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内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西省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社区建设基本知识(分值占60%);普通公文写作(分值占20%);时事政治(分值占20%),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 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公选人数。
3.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六)面试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主要内容和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1个最高、去掉1个最低分。
3、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1、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同放弃资格。
(八)考核
考核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推荐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政历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调取档案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考生放弃面试、体检或资格审查、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九)上岗
考核政审合格的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推荐到社区参加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及民主选举。
(八)岗位待遇
如候选人当选,按照现行标准享受社区居委会委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