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晋城阳城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比选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巡察工作队伍建设,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报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比选10名全额事业人员进入巡察工作保障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全县各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全额事业人员(教育、医疗系统一线在岗人员除外)。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省、市、县巡视巡察工作经历或具备财会专业素养的人员优先选用;
5.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的,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报名;在原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县委巡察办通过在县级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的形式,面向全县各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全额事业人员公开比选巡察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阳城县委巡察办506室(析城大道1201号)
联系电话:0356-4226968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中共阳城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
(三)考试
本次比选视报名情况灵活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五)政审
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六)考察任用
根据比选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拟选拔聘用人员,并报请县委同意。拟选拔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按程序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中共阳城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阳城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阳城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