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双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号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教学工作发展需要,大力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支持贫困县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7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四平市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四发〔2017〕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双发〔2017〕6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56人(具体详见附件1:《2019年双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考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9年12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7.报名考生所学专业需与申报学科岗位条件要求专业相同(数学岗位、语文岗位、科学岗位、信息技术岗位除外);
8.报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职业类学校岗位、美术岗位除外),且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均需与申报学科对口;
9.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10.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双辽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在编人员;
7.2019年双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
8.“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吉林省省属高校本科免费师范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6.考试合格尚未取得学历证的2019届毕业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7.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市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19年12月31日(含)前迁入。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双辽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双辽市纪委监委、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辽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现场监督指导组,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9日 08:30—16:30
2.报名地点: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三)报名要求
考生须本人到招聘现场报名,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户口本及有效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所报名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
6.《2019年双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7.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红底二寸证件照(电子版),像素为358*441,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文件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U盘自备;
8.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9.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必须明确应聘的岗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10.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在职人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2.要求有从业经历的岗位需开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准考证
本次考试准考证采取现场发放形式,发放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双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angliao.gov.cn/),且考生需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一)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形式为空讲,时间为10分钟,20分钟时间准备讲课内容。面试题目内容以吉林省各级各类学校所使用现行版本教材为主。
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初试,初试具体事宜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二)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有文件依据的);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由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angliao.gov.cn/)。
(四)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岗位调剂
此次考试面试结束或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且没有递补人员的情况下,在达到及格分数线及以上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调剂(不受户籍限制、若分数相同需进行面试加试确定调剂人员及顺序)。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anglia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问题的,经双辽市纪委监委、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辽市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核实,确有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所有人员由双辽市教育局集中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为国家正式编制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一切待遇。2019年毕业生报考人员,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9年的,可视为2019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或2019年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规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均为5年(含试用期)。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双辽市教育事业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434-7667015;双辽市教育局电话0434-7222290进行咨询。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辽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