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设置和人数
本次选调区政府办公务员3名,工作岗位为文秘岗,主要从事公文处理、文稿信息、政策研究等工作。
选调岗位层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全省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公务员法实施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可报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2.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文字功底扎实、调查研究能力较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该岗位工作强度大,可能加班、熬夜,需要具有很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奉献精神,较适合男性;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任职试用期未满的(即至2019年11月1日试用期未满的,自愿按试用前职级以下职务转任任职的除外);
6.违规进入机关单位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邮箱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至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为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行政科 222室。网上报名邮箱为exam@gjhyrl.com。
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①《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统称《报名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④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与《报名表》同底色彩色照片2张;
⑤本人参与起草的综合材料、发表的文章(根据材料名称列出篇幅、利用情况及参与程度等),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⑦《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签字版)复印件、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有档案复印材料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以上材料可暂不提供,待考察时补交;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现场报名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受托人除需携带考生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经与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行政科联系确认,也可采取将以上材料邮寄或者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期限内进行电话确认报名。
资格审查合格的,另行通知领取考试准考证等事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再通知本人。
五、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入闱考察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文字综合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情况和岗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可在选调计划数基础上进行增减。
(二)体检。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到场体检人员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递补。拟选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确定是否递补人选。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确定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递补情况,经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在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公开选调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的,不予选调。最终选调人员在区政府办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
八、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新建区人民政府机关人事管理有关制度执行,并享受相应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下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791—83703397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