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区纪委监委工作力量,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拟向本区选调部分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及区委巡察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及区委巡察机构股级及以下干部职位9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各类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人选应当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自律意识强,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吃苦奉献精神,能适应经常加班和出差,适合男性;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担任股级及以下相当职务职级层次;
7.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刑事处罚记录的;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
具有纪检监察、司法、审计、财务等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知识、专业资格。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研究决定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0日12:00止。
2.报名方法:登录赣榆智慧党建网站(http://www.ganyudj.gov.cn/)或赣榆区纪委“和安清风”网站(http://www.gyjj.gov.cn/)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由本人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其他材料送至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管理监督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行政中心7楼717室)。
3.报名者需提供资料:
(1)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复印件或公务员职级套转表;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
(6)本人工作期间所获荣誉、发表文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一式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区纪委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审查符合报考要求的,将电话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面试
本次选调面试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选调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成立联合考察组,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区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的,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选调的人选将赣榆智慧党建网站和赣榆区纪委“和安清风”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或选调资格。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518-86223181 区委组织部0518-86223188
报考咨询电话:0518-80308899 1893656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