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2019年招考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健全永宁县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夯实基层服务基础,加快推进永宁县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1名居委会成员和12名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作为评价招考人员的主要取向,采取笔试、面试、资历量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考岗位
1.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居委会成员2名、网格员6名;
2.望远镇公开招聘居委会成员4名、网格员6名;
3.李俊镇(玉泉营农场社区)公开招聘居委会成员2名;
4.胜利乡(黄羊滩农场社区)公开招聘居委会成员2名;
5.闽宁镇公开招聘居委会成员1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或吸毒涉黑涉恶等劣迹,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永宁县户籍;
5.学历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7.有以下几种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4)违反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法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5)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
被选用的人员,纳入永宁县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薪酬待遇及考核退出机制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9〕16号)文件执行。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星期六、星期日不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到所属乡镇或街道办民政办进行报名。
4、咨询电话:0951-8032053
5、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考生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报告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共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一份;从事社区工作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开具证明一份;提交填写完整的《永宁县2019年招考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领取准考证:2019年12月19日凭身份证到报名的乡镇或街道民政办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2月16日-12月17日
由民政局负责牵头,会同纪委监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等有关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加分项核对。
(三)考试
1、笔试
(1)内容。本次考试以《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等内容为主,附加党的基本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事政治,总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于2019年12月21日9:00统一进行,答题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由各乡镇(街道)负责通知。
(3)笔试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笔试成绩时给予加分。具体标准如下(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①取得社会工作者初级证书的加3分;取得社会工作者中级证书的加5分;
②近三年获得县委、政府(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1次加1分,市委、政府(区直部门)表彰奖励的1次加3分,区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1次加4分。
③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4分;烈士的配偶、子女加4分;现役军人的配偶及子女加4分;退役军人加3分。
④在社区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4)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12月23日登录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8日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及招考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测试其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精神气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公示成绩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5日。
由民政局在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考生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考察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永宁县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名额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居住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在考察、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乡镇、街道根据报考岗位安排工作,并与受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上岗后,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在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可优先考虑。
永宁县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