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卧龙区人民政府批准,受卧龙区人民法院委托,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执行招聘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男性8名、女性2名)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拥护宪法,坚持党的领导。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警务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其中男性身高173cm以上,女性身高163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具有特殊技能的可酌情放宽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犯罪受到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
五、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板照片5张进行报名,并填写《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可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填写,也可到现场填写。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判楼一楼(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968号)
报名者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环节。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前,考生需签订体能测试风险协议书。
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女800米),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依据河南省公安厅下发的《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和实施细则》作为评判标准。体能测试合格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二)笔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察司法警察职业有关的知识,具备基本的文字写作能力。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因放弃面试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总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试用期3个月,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已聘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hnwlfy.hncourt.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本次考试各个环节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七、岗位性质、职责及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政府购买服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招聘人员与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卧龙区人民法院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其职责为协助司法警察做好以下工作:
(一)维护审判秩序;
(二)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三)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四)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六)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及法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工资福利待遇:人均2869元/月(含单位按政策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和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费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正、公平,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成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卧龙区委组织部、卧龙区人社局、卧龙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组、卧龙区人民法院办公室(督察室)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犯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卧龙区人民法院官网或到卧龙区人民法院、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查询或咨询。未尽事宜由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咨询和监督电话:
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377—63079950
卧龙区法院政治部:0377—61661288
卧龙区法院办公室(督察室):0377—61661282
以上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招聘单位:南阳市万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用工单位: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