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艺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址:http://www.nua.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国内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的应于2019年1月1日以后毕业,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方式、时间: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2月10日09:00—2020年1月3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10日09:00—2020年1月3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岗位,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时间、科目和实施办法
(一)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学校将以电话或网站发布通知形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学校人事处网址:http://rsc.nua.edu.cn/)。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
(二)考核程序
按照以下程序考核:
1、笔试: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心理测评:学校统一组织入围面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评。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省教育厅、南京艺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本公告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498460
联系人:权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艺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25-83498036
联系人:杜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南京艺术学院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