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招聘辅警公告
一、招聘职位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辅警)共60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警务辅助人员
1、岗位数量:50人
2、要求:男性,18-35周岁(含),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和士兵可以为高中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身高168cm以上,有E牌或以上驾照(没有相关驾照的承诺入职后报考),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保守工作秘密,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身体健康,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无不良嗜好,退伍军人优先。
3、岗位职责: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防范、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窗口服务、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警务辅助工作。
4、薪酬标准:月平均工资约5000元(含五险一金等)
5、岗位待遇:伙食和住宿由工作单位具体安排,享受法定假期、年休假(工作满一年)、婚假、看护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6、试用期为一个月。
(二)职位名称:特殊勤务辅警
1、职位数量:10人
2、要求:男性,18-35周岁(含),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和士兵可以为高中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身高168cm以上,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保守工作秘密,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身体健康,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无不良嗜好,退伍军人优先。
3、岗位职责:协助指定单位开展特定岗位勤务工作,能适应半军事化集中管理。
4、薪酬标准:月平均工资约5000元(含五险一金等)
5、岗位待遇:伙食和住宿由工作单位具体安排,每周有1天至2天时间安排休息,另享受特殊勤务津贴(每月约1800元)。
6、试用期为一个月。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开始。逢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辅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江海区金瓯路1号港澳客运码头西侧2楼,联系人:吴警官,联系电话:0750-3801003。
(三)报名要求:本人现场填写报名表格,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等级证书、驾驶证、退伍证、计划生育证明(已孕已育的提供)等证件原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五、录用程序
(一)初审和筛选。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进行筛选。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体能测试。根据入围名单安排考生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达标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考生体能测试成绩达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相关人员组成考官组进行评分。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由辅警办公室组织政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不予录用。
(五)录用。经分局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安排试岗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七、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初任辅警通过岗前培训并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按设定岗位薪酬待遇执行。
本公告由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辅警办负责解释。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