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019年46号)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4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船队为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为政府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提供船艇保障。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船上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有献身海监、渔政事业的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户籍不限;
5、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在报名前需取得相应资格;
6、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7、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如舟山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面试前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0、相关资历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12月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2、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zsoaf.zhoushan.gov.cn)。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12月17日(共两天),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612会议室。(舟山市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田螺峙商务大厦),咨询电话:0580-2826001。
3、携带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③《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④岗位所需相关证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⑤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⑥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⑦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2)。
4、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且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报考材料(材料要求与现场报名携带材料相同,并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邮箱290019419@qq.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7日下午17:00。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须在考试前按照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验现场报名所需的报考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具体信息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由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招聘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评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人数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采用船舶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测评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等适岗性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合成为总成绩。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的在前。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行政执法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826001,监督电话:0580-2826269。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