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根据温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男性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126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11月31日至2001年11月31日出生)。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上述人员不限户籍。退役士兵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六)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本款所述近亲属范围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家庭成员包括以上人员外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下载打印附件2:《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好相关个人信息,并在本启事公布的报名期间内直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周日至周二),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楼圆形会议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金桥路1号,联系电话:0577-88300232。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者到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纸质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
(5)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高中学历无需学信网报告);
(6)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及四大银行温州分行等可打印);
(7)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8)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及其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共设三个项目,各项目满分100分,有一项不达标者,不能进入面试阶段。体能测试总成绩取三个项目测试成绩平均值。
体能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名额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总成绩同分的,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者;体能测试、面试等均同分的,根据岗位所需加试一项体能,优先录用得分高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年人均8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根据岗位职责任务、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危险程度执行差异化薪酬制度。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