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赴外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医学人才,充实委直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赴上海、南京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等规定,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专业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我市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专业技术岗位,以临床、医技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其中:11月16日,赴上海大学(宝山校区)参加“两海两绿”人才专场招聘活动,共61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74人;11月17日,赴南京国际展览中心参加江苏省2020届医药卫生类毕业生人才交流活动,共76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38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分别详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赴上海公开招聘人才岗位表》(附件1)、《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赴南京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岗位表》(附件2)及招聘现场公告栏。招聘岗位表及报名表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盐城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yancheng.gov.cn)上查询下载。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5.招聘对象中的2020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7.盐城市范围内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有政策规定或聘用合同(协议)明确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相应的岗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上海“两海两绿”人才专场招聘活动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6日(星期六)9:00-12:00。
报名地点:上海大学(宝山校区)篮球馆(上海市上大路99号)。
(2)江苏省2020届医药卫生类毕业生人才交流活动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7日(星期日)9:00-14:30。
报名地点:南京国际展览中心C厅(龙蟠路88号)。
(3)报名方式
①电话预约报名,现场资格确认。
②招聘会现场报名资格确认。
所有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至招聘会现场投递简历,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各招聘岗位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等详见附表。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场招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赴外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报名表》;③身份证;④2020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业方向证明、在校成绩单;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⑤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③、④、⑤均提供复印件同时备原件核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岗位,设1:1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中级职称人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研究生学历及高级职称岗位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考试。考试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博士(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岗位
采取现场面试考核(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分别在上海、南京招聘活动现场通知。
2.其他岗位
对岗位表中明确要求笔试+面试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市卫生健康委和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卷面总成绩的50%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用人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结束后,直接面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有笔试岗位,按笔试成绩(百分之折算)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聘用
1.现场签约
博士(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岗位,现场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现场组织签约。总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 、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签约(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2.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已现场签订协议人员直接通知体检),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4.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9届、2020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2019届、2020届毕业生岗位连续两次未能通过考试取得岗位执业资格的,自动中止聘用关系。
2020届毕业生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各用人单位招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
监督电话:0515-80501632(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8336054(盐城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
0515-80500736(盐城市人社局事管处)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