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0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储备一批山西转型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山西省定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一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到省市级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数量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37所高校中的2020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毕业生)。
全省计划选调345名。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可放宽至2020年底)。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录的院校为本科院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三)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年龄要求:截至2020年6月30日,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5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放宽2岁。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省直单位和太原市职位的,在取得当前学历学校就读期间学习成绩排名须达到班级前50%(截至上一学年,按照必修课学分加权计算)。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与C9高校战略合作座谈会精神,C9高校的考生及博士研究生不受此条件所限。
优先选调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人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至2019年11月6日);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在选调高校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职务连续1年以上;在选调高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组织推荐
1、提交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19年11月11日9:00至2019年11月16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选择3个职位填报(其中省直党政机关职位和太原市职位只能选报1个,第二、三志愿为调剂志愿)。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明确是否服从调剂。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查询初审结果。考生于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7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1月16日18:00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1月16日18:00至11月17日18: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组织推荐。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山西省2020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承诺,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经院系党组织盖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
4、上传审核资料。考生须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于11月18日0:00至11月21日17:00上传至报名系统等待审核,未按期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
5、确认报名结果。考生须于11月24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11月30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设在北京、上海、武汉、太原4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
笔试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卷),总分100分。
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笔试。考生于2019年11月27日9:00至11月30日9:00,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考生可于12月中旬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综合考察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职位出现空缺的,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服从调剂的人选中调剂。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将组建工作组,对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满分为60分。考察时,考生应提供学校盖章及本人签名承诺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任职文件以及院(系)出具的学习成绩排名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察成绩。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志愿、笔试成绩和综合考察情况,统筹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
体检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要求,在太原集中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在同职位综合考察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并确定录用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经核实了解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
(六)办理录用报到
选调生名单确定后,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有关单位与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选调生报到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选调政策
1、《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
2、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3、推进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衔接,安排选调生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录用到省市级机关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到村(社区)任职至少1年。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2年期满后,返回原岗位工作,根据选调生本人意愿,也可留在县乡机关工作。
4、鼓励选调生到基层成长成才。录用到省市党政机关的选调生志愿到县乡机关工作,工作表现突出的,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任一级科员满2年的本科生,可提任乡科级副职;任四级主任科员职务满2年的硕士研究生,可提任乡科级正职;任二级主任科员职务满2年的博士研究生,可提任县处级副职。
五、其他事宜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放弃的,或接到正式确定为选调生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山西省;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本单位服务期满后,通过省内公务员遴选等方式被新单位录用的,继续保留选调生身份。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山西改革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351—4019857
电子邮箱:sxxds503@126.com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