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金华兰溪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2人公告
根据兰委办〔2014〕10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经兰溪市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兰江、云山、赤溪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2名(具体见招聘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兰溪市户籍或生源,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专业不限。
户籍、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0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品行端正,并热心于社区居民服务工作。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社区工作业务知识、文字表达以及计算机基本办公操作能力。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2.年龄条件
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 10月31日— 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兰溪市星辰路2号(兰溪市民政局一楼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3.报名手续: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兰溪市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网上下载),注明应聘的具体岗位(统一填写社区工作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每人50元。
5、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10人及以上岗位的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加分事项
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或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考生加2分;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考生加4分;有社区工作经历的,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不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须街道提供材料)。
五、考试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和加分三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课目写作,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占笔试、面试成绩的50%。
符合条件的考生11月15日上午(8:30—11:30)携本人身份证到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四楼(407办公室)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17日。
2、面试: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的50%和加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对象将在兰溪人才网上公布。
六、体检入围
应聘者按加分分数、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得出最后的综合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七、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社区工作者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人员待遇
社区工作者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应聘者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薪酬待遇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它说明
1、社区工作者聘用人员因故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社区工作者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3、分配由街道研究确定。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兰江、云山、赤溪街道共同组织实施。有关信息在兰溪人才网(http:// www.lxrcsc.net)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电话:0579-88890907)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兰溪市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