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潮州市直属医疗机构赴南方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的有关规定,潮州市中心医院、潮州市人民医院、潮州市中医医院、潮州市妇幼保健院、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潮州市病残吸毒人员治疗中心、潮州卫生学校、潮州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等8家单位定于2019年11月23日到南方医科大学参加广东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南方大健康产业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专场供需见面会,公开招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岗位139个(详见附件《2019年潮州市直属医疗机构赴南方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具体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潮州市直属医疗机构赴南方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政府网站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和市卫生健康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wsjhsy/)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3日7:30-16:30
2、报名地点:南方医科大学运动场(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
3、报名要求
应聘者报名时须带齐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带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报名时,报名者要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不真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包括学历、学位、成绩、获奖等表现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择优确定为考核或面试对象。优先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
(四)组织考核及面试
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杏林新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府办[2018]11号)及《关于我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潮人社通[2017]111号)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潮州市中心医院、潮州市人民医院、潮州市中医医院、潮州市妇幼保健院、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潮州市病残吸毒人员治疗中心等6家单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引进,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并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当应聘人数多于招聘岗位人数时,将组织面试,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潮州卫生学校、潮州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等2家单位招聘岗位全部采取面试方式引进。按照应聘者的面试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成绩不合格者(总分100分,不满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4日。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体检
通过考核、面试合格人员,各招聘单位将适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市卫生健康局和各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政府网站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和市卫生健康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wsjhsy/)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市直各招聘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附件: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