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发展需要和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武汉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部分岗位专门用于招聘具有武汉户籍的退役军人和已列入武汉市2019年安置计划的退役军人;其他岗位用于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各类人员(退役军人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也可报考,与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同等审核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5、专门针对退役军人的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最高报考年龄为40周岁(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要求除已列入武汉市2019年安置计划的退役军人外应为武汉户籍;
6、除专门针对退役军人的岗位外,其他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本科学历报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可分别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在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8、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具体岗位条件见《武汉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2019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2: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查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提交应聘申请方式: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提交应聘申请。
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双学位辅修学位是否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性质及岗位匹配度确定,对所有报名人员电话咨询、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时执行同一标准。
(二)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2019年11月1日9:00至11月6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2019年11月1日12:00至11月7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博士研究生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后,可办理免笔试手续并免除考务费,具体事宜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免笔试手续需在11月6日前完成。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6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9:0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其他招聘岗位和专门针对退役军人的岗位,分A类、B类分别制定笔试试题。考生缺考或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具体事宜和要求见准考证。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
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为合格,合格分数为同组面试考生(同一考场、同一考官组)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未达到平均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前将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六、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录博士研究生,没有博士研究生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最终入围名单。
体检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带领考生至另一家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核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考核报考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聘用管理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将在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对《武汉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面试资格复审资料见附件2。
2、对在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名考生素质等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本公告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7-85886721。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7-82639495。
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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