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立于1958年,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所属13个地质勘探事业单位,分布在省内10个地市。承担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职责,主要从事地质矿产勘查、区域地质调查、水文与环境地质勘查、地质工程设计与施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地质灾害调查及评价、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岩矿测试分析、地形地籍测绘及工程测量、地质科学研究、地质技术咨询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省地矿工程勘察院等4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所有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确保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www.sddkj.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携带个人材料到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事劳动处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74号山东地矿科技大厦608-4室
报名材料包括: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面试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地质矿产开发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正式在编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明华
联系电话:0531—8640363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