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沭阳县委宣传部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计划
县委宣传部公务员岗位,选调2人;县新闻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岗位,选调2人;县互联网舆情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岗位,选调2人。
二、选调对象
公务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学历为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县乡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不在选调范围。
事业单位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其中县互联网舆情中心岗位要求熟练掌握互联网运用技术,并能适应长期值夜班工作;县新闻中心岗位要求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3)乡镇(街道)公务员须具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县直机关公务员需试用期满(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选调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步骤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涉及的程序、方法、时间、地点均会及时发布在花乡沭阳网站,请务必随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如因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由参与选调人员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沭阳县人社局911室(县综治中心大楼)
咨询电话:0527-83595162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进行。报名选调人员现场上交从“花乡沭阳”网站下载并填写好的《中共沭阳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准备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时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身份证、年度考核、党员证以及其他岗位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2.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选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审核人员根据报名参加选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已报名参加选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完成报名后,选调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选调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个人承担。
(4)报考县新闻中心工作岗位考生,如有在《人民日报》上独立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加5分,合作稿件每篇加3分;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上独立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加3分,合作稿件每篇加2分。总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发表作品原件及复印件请在报名时提交审核。
3.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选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由沭阳县委宣传部会县人社局负责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理论素养、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10月底前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选调人员笔试成绩将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布,请务必及时关注。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不要上当受骗。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将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年度考核、党员证等相关证件。参加资格复审选调人员需提供与笔试准考证相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一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公告)。对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分值×50%+面试分值×5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不要上当受骗。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
考察结束前,选调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未受处分证明以及2018年度考核表。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www.shuyang.gov.cn),公示时间为5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办法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到选调单位先行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能够适应岗位的,且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县委宣传部提请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适时办理调动手续。不能适应的,回原单位上班。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7-83939897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沭阳县委宣传部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