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选拔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修订)》要求,为了加快推进学院事业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选拔编制内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设置本着以专任教师岗位为主的原则,同时兼顾行政和辅导员岗位。共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任教师7名、辅导员1名、机关行政人员1名(具体岗位、专业、学历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及原则
1.属我院人事代理人员,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完成转正手续者;
2.学历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其中舞蹈表演及陕北民歌演唱专任教师学历要求条件可放宽至国内外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院筹建期间(2010.10-2015.12)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本科双学位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后已取得硕士学位者。
3.工作表现优秀,服从安排,工作量饱满,无任何违纪,工作失误情况;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符合学院要求。辅导员要求中共党员。
5.本次考试采用分类排名,根据类别考入本类别名额内的即为拟入编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在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xavc.com)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干部人事处(文艺南路校区教学楼一楼人事处3)。报名联系人:庞老师、韩老师。
2.报名时间及办法:2019年10月16日-18日。每人限报我院一个类别的岗位。报名时,请按学院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填写《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申请登记表》纸质版一份并贴好照片(下载地址:学院官网-服务平台-资料下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工作由招考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鉴于本次招聘人员是在学院人事代理人员中选拔,笔试、面试不做人数比例限制,凡报名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基本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等科目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知识水平和职业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①专任教师面试分为4个环节:
第1环节为个人自我介绍;
第2环节专业技能展示或试讲(非表演艺术类专业理论课教师试讲每人不超过15分钟,讲课内容为本专业高职教材授课内容,自选课目,自备教案,备课内容时间为45分钟,PPT演示;表演类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每人不超过15分钟,专业技能展示内容为本专业高职教材授课内容说课及技能展示。请提前自行准备服装、乐器、伴奏U盘其他道具。学院提供USB音箱接口、钢琴等);
第3个环节抽题作答;
第4环节为回答评委提问。
②行政人员和辅导员面试分为3个环节:
第1环节为个人自我介绍;
第2环节抽题作答;
第3环节为回答评委提问。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试出题阅卷及统计全程监控监督,面试过程全称摄像。
(5)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及分类排名,于24小时内在校园网上公布。
(6)笔试、面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校园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省上有关规定办理入编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29-87816577。
咨询电话: 庞老师、韩老师 029-87816385。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