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构编制研究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财务)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机构编制研究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机构编制研究服务中心为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着省属事业单位登记,省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材料接收、证书发放及业务咨询和机构编制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内。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财务岗位1人,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正式到岗的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本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照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9:00-10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15日-10月20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0月15日9:00-10月2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9年11月6日-11月8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9年11月9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22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中共浙江省委编办网站“通知公告”栏目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我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www.zjjgbz.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3137(中共浙江省委编办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8866(吕老师)81050673(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