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纪委监委、中宁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宁县纪检监察和县委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纪检监察和县委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补充人员力量有关精神,决定公开选调中宁县纪委监委及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范围
1.中宁县纪委监委4名:综合岗位2名,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岗位2名,从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中选调。
2.县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中宁县巡察信息中心1名,从全区各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热爱纪检监察和巡察事业,忠诚干净担当;无违纪违法记录。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须满5年(截止2019年7月31日,含试用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专业条件
县纪委监委:
1.综合岗位(2名):要求具有汉语言、文秘等履行职责所需专业或有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等从事文秘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及综合协调能力。
2.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岗位(2名):一般应具备法律、侦查、审计、财会、经济等专业知识或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财经等工作经历,有办案经验者可优先录用。
巡察信息中心(1名):计算机专业,熟悉电脑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电脑软件,具有较强的交流能力。
(三)其他
符合专业条件、能力突出、表现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一)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与县纪委监委或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三)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
(四)其他不适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宁党建网、“杞乡清风”微信公众号、中宁电视台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9月27日至10月18日(双休日、十一假期正常报名),在中宁县纪委监委办公室306室报名(中宁县行政中心306室)。报名咨询电话:0955-5021292、18195553200。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中宁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宁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
4.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表》《资历量化表》(一式三份);近三年受表彰奖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在收到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资历量化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名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四)确定初步人选
采取资历量化和面试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
1.资历量化(40%):根据《资历量化表》所列指标,计算报名人员的资历量化总分(百分制)。对提供佐证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如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面试(6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官小组,考官数为7人。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
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报名者总成绩。即总成绩=资历量化总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比例1:1.5确定初步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考察比例。
(五)组织考察
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遵纪守法的情况。
(六)确定选调人选
考察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成绩×70%+考察组评分×30%),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因拟选调人员个人原因放弃的,空缺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组织一次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最终体检有不合格人员的,在初步选调人选中进行筛选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按组织程序及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成立中宁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选调工作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宁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及传真:0955-5021292(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报名电子邮箱:znxjjw@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955-5021810(县委组织部)
附件:
中共中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宁县监察委员会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