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阳市委统战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中共衡阳市委统战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3个岗位均为衡阳市委统战部文字综合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中共衡阳市委统战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文字综合能力较强,有文字工作经验;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备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若报名者与市委统战部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则需回避,不得报考。
三、组织实施
选调工作在市委统战部部务会的领导下,由市委统战部干部科、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四、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在衡阳统战网、衡阳党建网上发布公告。
2、报名(2019年10月8日8时至10月14日17时,节假日正常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考生免费报名。各县市区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须经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市直单位符合条件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委统战部干部科(市委大院3号楼2楼3211室)报名,联系咨询电话:0734-8866881。
3、资格审查(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选调办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市委统战部领导审定,市委组织部备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衡阳统战网、衡阳党建网上予以公布。欢迎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市委大院3号楼2楼3205房),举报电话:0734-8675123。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10月21日携本人身份证到市委统战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8:00—17:30)。若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则相应核减计划数。
4、笔试。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招考人员分两轮进行笔试。
第一轮:文字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待定)。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下一轮参加考试人员,若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下一轮笔试。
第二轮:调研或专业能力测评(时间待定)。满分100分。主要测评调研能力。
两轮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总成绩=文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调研或专业能力测评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5、面试(时间待定)。若在面试前有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如面试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含8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阶段。
6、体检(时间待定)。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x80%+面试成绩x2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3名考察对象。
7、考察(时间待定)。选调办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8、讨论决定。选调办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提出选调对象建议名单,报市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调入对象。
9、公示与转任。在衡阳统战网、衡阳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由选调单位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工作单位。
10、监督。全程邀请市纪监委和市委组织部监督指导。
五、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
1、《中共衡阳市委统战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陆衡阳党建网、衡阳统战网下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需资料均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
有关消息请登陆衡阳统战网、衡阳党建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中共衡阳市委统战部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