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苏州相城区澄阳街道招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澄阳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街道工作人员4名、社区工作人员6名,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自律。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5.街道工作人员(岗位1至4)限苏州大市户籍,社区工作人员(岗位5-1至6-2)限相城区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即2019年9月24日前。
6.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等不适宜招录的人员。
8. 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19年10月12日,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前。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9. 报考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如有不遵守所属村(社区)村规民约的,或有相关不支持村(社区)建设发展的行为的(如不配合综治维稳、群租房整治及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拖欠物业费,违反国家政策等对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原则上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13日,9:30—15:30 ,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区蠡塘河路900号澄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提前下载打印《报名表》,完整填写表中应由“报名者填写的内容”并加贴照片。《报名表》(正反双面打印)和应聘材料均一式两份。报名当天,向招聘工作人员提交《报名表》和应聘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
2.组织人事办资格初审。经组织人事办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由组织人事办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政审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含户主页和个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提供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2019年10月13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不能到现场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现场审核。被委托人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信息经验证通过后不得更改。本次招聘笔试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组织人事办核减招聘计划,并由组织人事办通知报考取消岗位人员重新补报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10月21日9:30—16:00。地点: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11号楼511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澄阳街道“新澄阳”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五、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2.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5.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成绩在澄阳街道“新澄阳”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六、总成绩
1.《岗位简介表》中凡是设置优先条件的,满足一项即可加1分,必要条件不加分。
2.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优先条件加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3.考试总成绩在澄阳街道“新澄阳”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资格复查、考察
组织人事办在规定时间内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录用和管理
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澄阳街道“新澄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的,必须在10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街道工作人员与新澄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社区工作人员与社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录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参照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间,工资报酬按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2-66180122。
十一、本《简章》由澄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68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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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阳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