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开考试选调巴东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委研究同意,拟在全县公开考试选调巴东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考试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巴东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20人
三、选调范围
全县各级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根据中办发〔2014〕14号文件规定,2015年及以后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和服务期未满的选调生,不纳入考试选调范围。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9月26日在长江巴东网发布考试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者需携带《中共巴东县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张1寸登记照到巴东县人社局509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信陵镇巫峡路19号)。
所有报考者均需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方可报名。
每位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1.考试
本次考试选调采取笔试方式,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80分,总分100分。考试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试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县纪委写出报告,经县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
2.准考证领取
笔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长江巴东网查询。
(四)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五)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相同,则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拟考察人数与考试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组织进行。考察组由政工人事干部或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相关业务的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核实身份等方式进行。
(六)公示
县纪委依据体检、考察结果,召开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报县委组织部。经县委组织部部长会研究同意后,统一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江巴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上报备案
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把“进人关”的意见》鄂纪办〔2018〕17号文件要求,县纪委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上报省州纪委监委审核备案。经省州纪委监委审核通过同意备案的,办理调动手续。
(八)递补
拟考试选调人员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省州纪委监委审核不通过等原因或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则由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则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中共巴东县纪委 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