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2019年公开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8名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详见《大足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依次类推。
4.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所需的其他条件。
5. 2019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本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楼109室(棠香街道五星大道276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手续: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如需委托报名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考试并当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水平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9月29日。笔试地点为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具体时间、地点报名时公示报名现场。笔试成绩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 “人力社保局栏目”(网址http://www.dazu.gov.cn/lbj)公布。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量化计分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9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报名时公示报名现场。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且面试结束当日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 “人力社保局栏目”(网址http://www.dazu.gov.cn/lbj)公布。
3.成绩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 “人力社保局栏目”(网址http://www.dazu.gov.cn/lbj)查询。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 “人力社保局栏目”(网址http://www.dazu.gov.cn/lbj)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应公示事项。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与招聘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应约定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未满服务期的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本简章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4378063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