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青年专业后备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青年专业后备人才,特此公告。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青年专业后备人才30人,其中男性2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1、招聘范围面向全市,应聘者须具有兴化市户籍;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3、人员录用后分配至开发区相关单位工作,应聘者须具有符合上述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2019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瑞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方式时间:2019年9月16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地点:兴化市瑞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兴化经济开发区向阳路职工生活中心4号楼劳动服务所四楼403室)。
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除须现场提供并确认报名要求提供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23-80616125顾先生 0523-802133052、
注意事项:(1)报名时考生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2019年兴化经济开发区青年专业后备人才报名表》(附件1);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2)考生须按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在招聘过程中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考生报考时,须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照《泰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网站公布。本次公开招聘专业人才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得分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察采取政审与研究确定等方式。
(六)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或违反试用期管理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岗位职责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内人事关系由兴化经济开发区瑞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工资每月3200元;试用期满后,由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上报区党工委同意后,统一由兴化市瑞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分配至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使用;正式聘用后,享受开发区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聘用。
2019年9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