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19年招聘乡镇(街道)工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柳人社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柳人社规〔2018〕5号),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复函》(柳人社函〔2019〕15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工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41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热爱工会工作,服从城区、开发区工会工作安排,遵守乡镇(街道)工作纪律和统一管理;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符合柳州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中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城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失业人员等条件,并在所居住社区办理好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五)具有柳州市户籍。
二、用人单位与岗位
详见附件2:柳州市乡镇(街道)工会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9月1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报名表(附件3),填写好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各城区工会邮箱(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人员到各城区工会(地址详见附件1)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符合公益性岗位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所提供材料需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由用人单位面试,绩优者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并报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聘期待遇
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含2个月试用期,合同一年一签)。正式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具体待遇由用人单位确定。
附件:
柳州市总工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