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劳务派遣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专职文秘1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文秘工作,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语言文字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写作能力强,能够独立完成各项会务和活动的策划和写作方案能力,工作条理有序,效率高,责任强。
(二)一般情况下,聘用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后出生),如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具备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政治类专业、法学类专业、哲学类专业、新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写作特长或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2019年8月27日至9月4日期间,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花地街道办事处二楼组织办办公室(芳村大道中187号),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8157510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本人相关荣誉证明、资质证书、相关作品及其它证明材料等。
3、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考试
考试由花地街组织办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为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和各方面综合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聘人员总成绩应达到本次招聘工作小组所确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一并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聘用
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由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安排具体工作。
七、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用工。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