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一、考试等级及科目
2019年吉林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采取分级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公安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执法类职位考生加考该科目)。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市州局和长春市所辖区)和选调生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报考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县和除长春市辖区之外的区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和市(州)直机关(单位)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报考公安机关执法类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或乙,根据公安机关级别确定)、《申论》(甲或乙,根据公安机关级别确定)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考须知
(一)科目介绍
主要测查考生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判断、思维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会有所不同。
(二)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多样,且不拘泥于固有测试模式,其主要内容涉及:
1.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测查考生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2.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考生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3.判断推理
主要测查考生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4.常识判断
主要测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对常见现象或事物进行分析、归纳、推理的能力。主要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基本常识。
5.资料分析
主要测查考生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等构成。
(三)作答要求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全部为选择题。测试材料分为两部分:试题本和答题卡。考生必须将题本上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否则因未粘贴、粘贴错误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的姓名、报考部门栏上填好本人姓名和报考部门,并在准考证号一栏的空白方框中填上本人准考证号。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栏中相应方括号内的数字涂黑,黑度以盖住框内数字为准,不要涂到框外。
3.考生阅读试题本上的试题,然后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相应的题号下所选答案的标号涂黑,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用其他笔填涂的一律无效。
4.考生务必携带的文具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三、《申论》应考须知
(一)科目介绍
主要测查考生通过对给定资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等,所体现出的把握现象、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申论》(甲)、《申论》(乙)和《申论》(丙)在题型、题量和难度等方面会有所不同。
(二)测试内容
根据背景资料和测量目标的不同,《申论》题型及要求会有所变化,其测试重点主要涉及:
1.阅读理解能力
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2.综合分析能力
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3.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
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4.文字表达能力
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三)作答要求
1.《申论》试题全部为主观题。测试材料分为两部分:试题本和答题卡。考生须将答案作答在申论答题卡上,在非指定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2.考生须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的姓名、报考部门栏上填好本人姓名和报考部门,并在准考证号一栏的空白方框中填上本人准考证号。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栏中相应方括号内的数字涂黑,黑度以盖住框内数字为准,不要涂到框外。
3.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试卷的考生,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卷,否则后果自负。
4.考生务必携带的文具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四、《农村工作常识》应考须知
(一)科目介绍
《农村工作常识》针对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测验取材于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题型为客观性试题,主要测查考生开展农村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知识,重点考察考生运用相关知识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二)测试内容
1.对当前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建设方面有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2.对农村基层工作中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如基层党建、基层选举、计划生育、土地承包、水利、综合治理等工作的了解。
3.对农村基层工作基本常识,如农业、农村经济常识,科技常识等内容的了解和应用。
4.其他关于农村民生事务方面的内容。
(三)作答要求
1.考生必须在指定位置作答,保持卷面整洁。
2.考生务必携带的文具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五、《街道工作常识》应考须知
(一)科目介绍
《街道工作常识》针对报考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测验取材于街道基层工作实际,题型为客观性试题,主要测查考生开展街道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知识,重点考察考生运用相关知识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二)测试内容
1.对当前党和政府关于街道建设方面有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2.对街道基层工作中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如基层党建、基层选举、计划生育、社区服务、综合治理等的了解。
3.对街道基层工作基本常识,如街道办的职责、机构设置、社区工作常识等的了解和应用。
4.对街道民生工作,如社会救助和帮贫扶困、保障房政策落实、养老社会保障、优生优育、劳动保障等的了解和把握。
(三)作答要求
1.考生必须在指定位置作答,保持卷面整洁。
2.考生务必携带的文具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六、专业考试应考须知
专业考试由招录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并通过招录公告面向社会公布专业考试具体科目设置情况及相关事宜。
专业考试具体科目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
七、《公安专业科目》应考须知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类职位的考生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